合同编号:********-**-******-****
****海事局
****年船用燃油国内采购供应执行合同
甲方(使用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乙方(供油单位):****
根据甲方委托****对项目编号为****-****-*****的厦
门海事局****年海巡船艇燃油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谈
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粤
、供油原则:
甲方确保本单位所属公务船舶的用油服务全部由乙方提供。
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船舶用油需要,并符合甲方船舶安全管理对供应方的要求以
及其他相关现行国家规定和标准。
*、供油方式:
甲方将船舶所需燃油的数量、供应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以《委托供油计划单》
(见附件*)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小时内正式答复,并根
据《委托供油计划单》的要求,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并及时将燃油供应到甲方
指定船舶。在规定时间不报价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需要提供加油服务的船舶列表见附件*。
甲方遇突发情况或执行紧急任务等情况下,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根据通知随时
配合加油。
*、供油质量:
*、油品范围:本合同所涉及船用燃油指国标柴油。若甲方对超过本范围的燃油提
出需求,乙方须配合供油,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编号:********-**-******-****
*、油品质量:乙方应按《委托供油计划单》要求,供应上船的燃油应符合国家最
新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供油时间:乙方在接到《委托供油计划单》后,在《委托供油计划单》约定时
间内,将燃油按照甲方的要求供应到指定船舶。未在指定时间内供油的,甲方有权自行
采购。
*、数量确定:
实际供油数量以供受油双方代表书面确认的文件为准。
*、燃油供应价格:
*化燃料油的化有限
燃油供应单价按照报价期间甲方用油船舶当地发改委公布的柴油最高*售限价
的**%计算。具体依照《委托供油计划单》确定价格执行,《委托供油计划单》未如期
履行的,乙方将遵循上述比例另行报价。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每次答复甲方《委托供
油计划单》时提供当地发改委公布的柴油最高*售限价。甲方海巡船艇加油地点为厦
门行政区域,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杂费、保险等)由乙方承
担。若加油地点在漳州和泉州,免运输费用不超过*次/年。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每次供应后,由甲方按照本条约定直接与乙方结算。加油款应于收到下
述支付资料并审核无误后,原则上**天内付清油款。
支付资料:甲乙双方签署的《委托供油计划单》、乙方应当提供的指标证明及质量
合格证等、甲乙双方签署的供油单等书面确认文件和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
*、质量验收
*、在供油过程中,甲乙双方代表应同时在现场提取燃油油样,当场封存,注明日
期,各自留存,以备查验,油样有效期*个月。
*、乙方应至少对供应海巡船艇燃油的油样送检1次,通过国家****认证的实
验室对船艇供应油样进行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并负责燃油检验的有关费用。且
合同编号:********-**-******-****
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单证供甲方核验。若甲方对燃油
品质有异议,认为应当进行燃油检验时,乙方应在接到采购人油品检验要求*周内对
存异议油样送检,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风险责任认定:
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安全以及环境保护工作。以乙方运油船/车/管道卸油管
道与甲方指定受油船连接的法兰盘连接处为交货点,并以此划分双方的风险和责任。
交货点前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交货点后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如
果乙方分批次供油,则分批次按交货点划分双方的风险和责任。
*、责任与义务: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委托供油计划单》按时、按质、按量进行燃油供应,如遇
特殊情况(如台风等极端气候条件影响、政府行为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
供应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后,经双方共同协商采取其它措施解决。
*、如乙方所供燃油不符合使用方《委托供油计划单》要求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时,所产生的*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供应燃油质量问题引起的使用方*切直接损失、延误、费用和责任(包
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向任何第*方承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上级单位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次工作评估,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
估。若因评估不合格导致甲方上级单位与乙方终止框架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甲方可变更或取消订单,但应在订单中确认的供油时间上提前**小时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乙方供应,且没有按约定时间事先通知乙方,
造成乙方空驶,甲方应承担乙方空驶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空驶,甲方不承担由此
产生的*切费用。
*、合同解除:
*、双方协商*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编号:********-**-******-****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行主要义务;
(*)当事*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符合第*条第*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况。
(*)本合同到期,合同相应终止。
(*)供应燃油结算金额达到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燃油统*采购合同(协议)签订生效。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它: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框架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及备忘录、
《委托供油计划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
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
露给第*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披露和提供的除外。
*、合同*方按本合同约定向对方发出通知或函件,均须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
文尾的地址发出,该地址同样适用于人民法院第*审程序、第*审程序、执行程序等
诉讼程序以及仲裁程序。任何*方上述地址及约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
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方。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相关信息变更未
及时通知、无人签收或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则发送方按照上述地址以寄送方
式送达的书面文件,寄送后第*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廉政建设: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
双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本合同正本*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编号:********-**-******-****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有网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大)(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宏利大
厦写字楼**层*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账号:********************
直厦
签约地:签约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
专用章
国有*****
附件*:《委托供油计划单》
附件*:《油品供应点清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甲方用油船舶清单》
同专
********
合同编号:********-**-******-****
附件*
委托供油计划单(格式仅供参考)
使用方:
乙方:
船名:“****”轮
序号 |
受油时间 |
生产厂家 |
生产厂家 |
油品种类 |
品规格油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金额(元) |
受油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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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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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
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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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船舶船长或轮机长联系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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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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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本订单执行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号车用柴油(**)*售限价为基准,因部分批次供油量小,需从加油站*售出库,按国家规定计价单位为元/升,而甲乙双方结算则须以元/吨计价,发改委吨升转换比率为*:****换算,故原则上*吨以下,如以加油站枪出供油的,按*:****进行吨升转换结算。 |
请按上述时间足额供应到位。
(章)(章)
使用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
合同编号:********-**-******-****
附件*
油品供应点清单及联系方式
供应点 |
地址 |
联系方式 |
*缘湾加油点 |
*缘湾游艇基地码头 |
*********** |
*通码头加油点 |
湖里区金山街道环岛东路****号绮丽珊瑚文化园区 |
*********** |
嵩屿海事码头加油点 |
****区建港路****号 |
*********** |
门
*
国石华燃科油的售有限公公
合同编号:********-**-******-****
附件*:
甲方用油船舶清单
序号 |
船名 |
* |
海巡**** |
* |
海巡**** |
* |
海巡***** |
* |
海巡***** |
* |
海巡***** |
* |
海巡***** |
* |
海巡***** |
公司
中在化道料油的有限公